中国妇女报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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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5版:权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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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调查令破解妇女家事案件举证难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强洪

    ■ 涂冉竹 田天

    “感谢妇联和法院,我终于拿到了父亲的抚恤金。” 10月11日下午,随着当事人余某含着泪给武汉市江汉区“法言她语”诉调对接室的法官和婚姻家庭辅导员深鞠一躬,江汉区法院民一庭魏永香法官和区妇联干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当事人余某是武汉市江汉区一名患脑膜瘤的妇女,进行了多次开颅手术,家庭条件十分困难。2021年4月,因其父亲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纠纷和继母之间产生各种矛盾。6月,她向江汉区妇联与区人民法院联合打造的“法言她语”诉调对接工作室反映情况,希望得到帮助。

    接到余某诉求的婚姻家庭辅导员耐心地帮助她疏导情绪,调解员则帮助她理顺案情,发现由于余某经济条件困难,且诉讼能力不足,未能向法院提供社保部门向其父亲发放相关费用的证据,导致案情无法查清。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余某可能承担败诉风险。6月10日,江汉区妇联与区法院就帮助贫困妇女解决家事案件举证难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立法精神,创新将公证调查令运用到家事案件审理中。

    经法院审核,原告余某未能提交证据的原因不是因为没有证据,而是因为其行走不便、听力障碍等客观原因未能收集到证据。6月15日,江汉区妇联和区法院工作人员一起与公证机构沟通后,公证机构同意免费为其办理调查取证工作。家调员帮助余某自行提交申请,公证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成功调取了相关材料,为后续顺利审理提供重要支撑。

    7月6日,这起家事案件纠纷双方在江汉区“法言她语”诉调对接室金牌家事调解员的调解下,以调解方式结案。余某于9月底拿到了涉案款项,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该案件的办理,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调查取证的新途径,缓解民商事案件调查难、取证难、查人找物难等问题,也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同时还加快了诉讼进度、提升了审判效能。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武汉江汉区妇联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优势及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优势,在拓宽妇女维权途径、创新家事调解模式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建立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打造“妇联+法院” 联动机制。

    2020年10月,江汉区妇联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联合区法院制定《关于开展婚姻家庭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成立了江汉区“法言她语”诉调对接室,吸纳了法学专家、退休法官检察官、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社区妇女干部及其他领域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开展婚姻家事案件线上线下调解、法治宣传等活动。

    2021年,“妇联+法院”提档升级“法言她语”诉调对接,在立案、审判、执行和回访环节引入专业婚姻家庭辅导和家事调解,将辅导和调解贯穿家事案件诉讼全过程。截至目前,共调解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各类家事案件105件,调解成功50件,成功率达47.6%,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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