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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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6版:新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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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多样性:建构性别包容的文创产业

    男性和女性是协作关系,文化创意中应同时注重男性视角和女性视角,才能获得”完美“创意。      图片来源于网络

    阅读提示  

    文化、创意和艺术对于塑造社会价值观念有重要影响。文创领域的性别平等大致体现为在文创产业及其艺术表达中实现性别平等及确保女性在上述领域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和工作待遇两个方面。数字化背景下,建构性别包容的文创产业,应注重记录和分享文创产业管理政策中进行性别平等转型的成功案例,完善文创产业性别统计机制,消除文创领域的数字性别鸿沟,认可和尊重所有性别的人进行文化和艺术表达的自由。

    ■ 王海媚 赖雪休

    文化、创意和艺术对于塑造社会价值观念有重要影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5年10月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旨在确保文化表现形式实现真正的多样性和包容性。性别包容性也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约呼吁确保所有社会群体拥有自己的文化表现形式,特别强调应重视妇女、少数族裔和原住民等群体的真实需求。具体而言,文创领域的性别平等大致体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文创产业及其艺术表达中的实现性别平等,比如重视妇女群体在该领域的主体性,摒弃陈旧刻板的性别观念,树立客观、正面的女性形象;其二,确保女性在上述领域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和工作待遇。

    文创产业与女性群体联系紧密

    文化和创意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女性化”行业,国际劳动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文创产业是排名第三的女性职业,仅次于“教育”和“健康与社会工作”。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针对72个国家的文创工作从业者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上述国家的文化、娱乐、艺术及其他部门的女性员工所占比例平均为47%,其中,58%的国家中从事文化职业的女性多于从事非文化职业的女性,在东欧和东南亚等地区的女性文化从业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

    但是,文创产业并未给妇女带来“体面就业”,文化和创作工作仍然被国际劳工组织定义为“非正规就业”。被归为“非正规就业”的文创行业使该领域从业者需要面对工资较低、工作不稳定,社会保障和社会监管力度较弱等困难,从业比例较高的女性受到的影响更大,并且可能因为性别因素受到多重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尽管该问题早在1980年的《关于艺术家地位的建议书》中就被提出,但目前来看,该建议书的实施情况不太乐观。

    当前,人类社会进入数字化时代为文创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据估计,文化产业占全球经济份额的6.1%,它每年创造2.25万亿美元的收入和近3000万个就业岗位,年轻从业者比例超过任何其他行业。文化和创意产业对于实现包容性经济增长、减少不平等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女性实现灵活就业和体面就业创造了条件。

    文创作品对塑造性别观念有重要影响

    文创作品中的性别表达既可以塑造独立女性良好形象、传播性别平等的理念,也可能起到污名化女性形象、固化社会性别角色定位的负面作用。

    文创作品《你的身体是战场》使用拼贴手法将媒体图像与批判性的文字重新编辑,通过黑白背景与红色标语组合出充满冲击力的视觉语言,对堕胎、平等工作、消费与物化等一系列女性权益问题提出质问。这些质问一定程度上在此后的文艺作品中得到了回应,在动画电影《勇敢传说》中,作为公主的女主角造型被刻画为躁动的橙色卷发、并不完美的五官,以及饱含力量的身体,故事围绕对性别刻板印象和父权制婚姻的抗争展开,最终女性依靠自身力量化解矛盾。

    在众多艺术作品中,女性身体被视为灵感的缪斯,1985年女性艺术家团体质问女性是否只有裸体才能进入大都会博物馆,博物馆现代艺术区中有76%的裸体是女性,但只有4%的艺术家是女性。即使摆脱了被凝视的客体身份,女性形象仍有可能陷入新的污名化中。

    文创产业中实现性别平等的进展与不足

    2021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发布《性别与创造力:悬崖上的进展》报告,以评估文创产业中性别平等的落实情况。报告指出,在全球文创产业中消除性别不平等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文创产业中仍然存在诸多性别歧视与不平等。

    第一,女性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决策层参与率较低,女性主体性未得到充分体现。比如,法国文化部资助的34%的视觉和表演艺术组织和43%的博物馆由女性领导,但在100家最大的文化企业中只有9%的董事是女性;乌拉圭妇女在公共和私营文化组织担任管理职务的比例为25%,在马里该比例仅为3%;在印度尼西亚电影业,女性编剧比例为20%,女性制片人为19%,女性导演仅为7%,她们在创意决策工作中的代表性明显不足。

    第二,文创产业也存在数字性别鸿沟,女性在获得智能手机和互联网连接方面与男性存在很大差距。全球范围内拥有手机的女性比男性少2亿,使用互联网的女性比男性少2.5亿。此外,女性在获取影音编绘软件、数字发布平台等用于艺术创作和传播的数字工具方面也面临不同比例的障碍,这可能会限制女性参与数字艺术表达,比如,据统计,在欧洲和北美的电子音乐节中女性表演者比例仅为21%。

    第三,女性容易成为文创产业中被歧视、骚扰、欺凌和虐待的对象。此类形象在影视作品或者短视频中屡见不鲜,比如,性少数群体中的女性很容易成为文创作品被攻击和污名化的目标。

    第四,文化创意领域的性别统计不足,无法准确反映该领域真实的性别差距情况。同时,相关研究和统计缺乏交叉视角,忽略了性别、种族、性取向和原住民等多种因素的交叉性作用,还应该看到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

    对在文创产业实现性别包容性和多样性的建议

    在数字化背景下,文创产业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平等,要建构性别包容的文创产业,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

    第一,记录和分享各国政府及相关部分在文创产业管理政策中进行性别平等转型的成功案例,支持设计更为有效的以解决文化管理部门中系统性歧视和结构性不平等。同时应加强文化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完善文创产业性别统计机制,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创意领域的性别工资差距、按性别分列的文化参与和决策管理情况,以及妇女面对的交叉性阻碍情况等。以期形成公正可靠、具有可比的全球性统计和分析数据。

    第三,消除文创领域的数字性别鸿沟,使妇女获得自我表达必要的工具与平台,营造性别平等的数字文化环境,遏制针对女性的歧视、骚扰和虐待行为,积极推广性别友好,有助于消除性别歧视的文化和艺术创作,对性别包容的文创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并确保女性能够平等受益。

    第四,重视性别多样性,在文化创造实践中超越传统二元对立思维,认可和尊重所有性别的人进行文化和艺术表达的自由。

    (王海媚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研究》编辑,赖雪休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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