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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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4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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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砥砺奋进 湖北妇女儿童事业写下亮丽新篇章

    □ 湖北省妇儿工委副主任湖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邓长青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5次到湖北考察指导工作,体现了对湖北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体现了人民领袖对湖北人民的似海深情和如山厚爱,为湖北省奋进新征程、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指引了航向、注入了动力、提供了遵循。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领全省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推动“建成支点”实现历史性突破、“走在前列”迈出关键性步伐、“谱写新篇”取得标志性成果,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在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

    妇女儿童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充分履行妇女儿童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重视、关心、支持、保障力度,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

    十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3次妇女儿童专项督查,17个市州分别组织了2~3次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督查,全省相继开展群团改革、妇女权益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涉及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的督查督导,有效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源头推动,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卫生、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经费投入,并坚持优先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重要项目经费。全省市(州)、县(市、区)均按人均不低于1元钱的标准,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坚持将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作为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的有效抓手,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新生儿疾病筛查、婚姻家庭矛盾调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污染防治、农村饮水安全等政府实事项目,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坚持将妇女发展规划的总目标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部门在编制教育、卫生、公共服务、健身等专项规划时也将相关指标内容纳入部门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两个规划”为主体,相关专项规划、部门规划相统一的综合规划体系,实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妇女儿童民生福祉不断提升

    十年来,湖北省持续推进普惠性、基础性的民生建设,针对妇女儿童的实际需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救助政策,有力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包括:

    深入推进健康湖北建设,规范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妇女人均预期寿命从2011年的76.7岁提高到80.3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降低,2020年分别为11.1/10万、2.87‰和3.71‰。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6亿元用于城乡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筛查总人次达到1361.69万。在全国率先集中、大规模地运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实时实施宫颈癌筛查,并建立了筛查、诊断、治疗、救助、康复一体化服务的“两癌”检查模式。

    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实现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县域均衡基本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凸显特色一流。切实保障女性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公平享有各阶段教育,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从学龄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湖北省妇女儿童受教育情况不断改善。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持续提高,2020年分别达到89%、98.3%、92.30%和71.9%。

    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其中含贫困妇女267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持续增长,享受的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先后投入资金2500万元,在全省50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

    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十年来,湖北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妇女儿童文化产业,加快建设美丽湖北,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通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湖北妇女儿童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20年,全省累计新增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190.73万户,其中留守妇女儿童和独生子女家庭占入户总数的53.7%,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0.2%、96.8%和94.7%。

    随着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逐步增强决策中的性别意识,湖北省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十年来先后出台涉及妇女儿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00多件,探索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就业性别歧视约谈问责机制等创新举措,设立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逐步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维权格局。为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湖北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与专项隐患排查化解相结合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持续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促进工作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持续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各市州城市的机场、主要火车站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全省各地已建成工会“爱心母婴室”多家,全省4A以上高等级景区中,90%以上都建设了第三卫生间或者母婴设施。

    特殊时期,妇女儿童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健康,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疫情期间,湖北省将孕产妇和儿童作为重点对象,迅速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开展孕产妇情况摸排、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分类指导,及时确定疑似或确诊孕产妇救治定点医院,全面安排开设绿色通道,实现应收尽收、应检尽检、应治尽治,武汉市没有发生一例因新冠肺炎造成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并成功救治了出生仅30小时的最小新冠病毒感染新生儿;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临时监护缺失的儿童,湖北省及时给予生活照料,提供关爱服务,同时加强对婴幼儿奶粉市场供应的监测及调度,对7.1万名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和补贴,为困境妇女儿童发放近3亿元物资;对在抗疫一线感染和牺牲的医务人员家庭,湖北省摸底建档、走访慰问,为一线女性医务人员募集发放225万片女性卫生用品和2.4万个关爱包,还面向妇女儿童及广大家庭开展了疫情期间心理辅导和特别家教。

    疫后重振期间,湖北省及时摸底“妇字号”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加强对各项企业帮扶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推动对女性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助力“妇字号”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同时,通过打造“楚凤优品”平台,举办全省“楚凤巧手”创意设计大赛、巾帼脱贫产业线上博览会等活动,帮助妇女提升创业就业能力、拓展产品展示展销渠道,支持更多女性投入疫情之后的复工复产当中来。

    回首过去,十年奋进,十年前行,湖北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展望未来,湖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的蓝图已经绘就。肩负着新的任务和使命,我们将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在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征程中谱写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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