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2年11月21日

关注此公众号看
《中国妇女报》

第4版:视点
我给文章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文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两部门决定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鼓励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认证方式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能力。从事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当经批准后开展有关认证活动,并按照《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

    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规定了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以及跨境等处理活动进行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认证模式为:技术验证+现场审核+获证后监督。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通过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保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证书到期需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应当采用获证后监督的方式,对符合认证要求的委托换发新证书。

+1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