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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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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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优势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消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实施办法》共分为总则、部门责任、地方责任、社会动员、考核监督、奖惩、附则等七章二十九条内容。

    《实施办法》提出,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实施办法》中列举了地方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责任,其中提到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实施办法》在第四章社会动员中提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优势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等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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