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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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

建议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防诈骗作出针对性规定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10月2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十分必要。

    刘修文委员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抓住了通信、金融和网络等关键环节。草案对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作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规定,但还不够突出。建议对防诈骗重点人群如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别是独居老人等群体的防诈骗工作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非法掌握有关个人信息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前提,建议针对非法搜集、倒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规定相应打击治理措施。

    鲜铁可委员说,草案第37条第2款专门谈到“任何个人、单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加上“组织、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从重处罚”。犯罪分子把未成年人作为犯罪的手段和工具,这个问题很突出,应该从重处罚,既是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李锐委员说,建议草案增加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使其审慎投资,谨慎网络交友,保护好个人信息等内容。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说,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往往是老年人、青少年等社会弱势群体,自助、自救能力都很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差,一旦陷入电信网络诈骗,对其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往往是颠覆性的,甚至可能带来生理、心理上的不可逆转的伤害。建议草案第31条增加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既有利于救助受害者,也有利于压实企业反诈骗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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