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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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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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媛”为女性标签的污名化

    □ 陶寅生

    近日,被指打着分享佛系生活、治病心得等旗号,从而骗取流量达到带货目的的“佛媛”“病媛”等在网上广为传播,“某媛”现象引发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

    诚然,确有女性为博取眼球或其他目的做出的不良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有的甚至打起法律的擦边球。这样的行为,不管行为主体是谁,都要予以批评和谴责。

    比如,在庄重严肃的宗教场所秀身材、秀包包、秀生活,吸引眼球,进而推销产品,缺乏基本的尊重和应有的礼仪,甚至涉嫌违法违规。我国《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宣传”的认定不仅包括对产品本身虚构事实,还有对曾获荣誉、生产者以及与商品密不可分的背景、历史渊源等进行虚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有些人只是分享生病期间的故事,但也的确有人利用“病人”形象营造人设获取流量、恶意炒作。穿上病号服,躺到病床上给药品带货的“假病人”,不仅是对医生的不尊重,也是对真病人权益的侵蚀,更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误导大众购买不合适的药品,接受不科学的治疗方法。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警惕以“媛”为标签的泛化,把个案的“某媛”变成女性群体的标签,进而造成女性群体形象被贬损、被污名。当前,互联网上的“媛”字浓度严重超标。“饭媛”“离媛”等等层出不穷,就连打卡摆拍、简单妆容都可能被划入新“媛”。把个案普遍化,将“媛”标签化,进而泛化甚至污名化,这是极不严肃、极不公正的,必须予以制止。特别是各类传播平台,要承担起推进男女平等的社会责任,对具有明显性别歧视意味的所谓流行语(词)进行把关甄别。个别女性中的不良行为可以批评而且应该批评,但这种批评绝不应该导向对一个群体的污名。要尊重女性表达的权利,分享事业、家庭、生活正能量,分享真善美,共同营造文明、健康、阳光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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