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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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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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5起典型案例,聚焦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源头预防家庭暴力犯罪

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以此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意义,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有聚焦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源头预防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如朱某某、徐某某虐待案;有聚焦构建规范化工作机制,有力解决未成年人失管问题案件,如陈某盗窃案;有聚焦提高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性,推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案件,如李某涉嫌抢夺罪被不起诉案;有聚焦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案件,如陈某甲涉嫌盗窃被不起诉案;有聚焦整合优质资源,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发展案件,如未成年人张某某被性侵案。

    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以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参考,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个案指导为切口逐步积累经验,建立本地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稳定的制度和做法;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动理论研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大力培养专家人才、服务队伍,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产生“问题孩子”的一大原因。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的现实需要,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的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将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推动《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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