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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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5版:法·权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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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建立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机制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任然

    ■ 李亚平 胡云双 罗银 王菊燕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近日,四川泸州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酒麒麟+酒城桂花姐”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据悉,“酒麒麟”是泸州法院打造的重要法治品牌,“酒城桂花姐”是泸州市妇联打造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品牌。

    仪式上,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协议,协议约定:本着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部门联合协作为抓手,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共建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为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泸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李堂兵在仪式上表示,市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从各方面提供强大支持和坚强保障,坚持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纵深发展、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仪式上,泸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曾泽兰向10位家庭教育指导师代表颁发聘书;泸州市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马宗慧,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和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基地授牌。

    “本次签约仪式,是对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创新实践,是对国家10部委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部署会精神的具体落实和务实举措。”曾泽兰说,下一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要积极争取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协同有关部门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市妇联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深入妇女、落到家庭,加强宣传普及、指导服务和实践引导,送法到家到父母身边,支持家长履行主体责任,把法律规定转化为家庭的自觉行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酒麒麟’的题中之义、应有之责。”李俊说,“酒麒麟”和“酒城桂花姐”携手合作,共建基地、培训协作机制,为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促进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下一步,“酒麒麟”将与“酒城桂花姐”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为泸州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力争创新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家事审判机制,积极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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