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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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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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江北成立涉外家事“共享法庭”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 发自宁波 “周主任您好,明年的1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要施行,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就在于突出了对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的保护,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这是在浙江宁波国际妇女之家“共享法庭”的成立现场。庭务主任周黛尔给与会人员带来了一波实操演练,通过“共享法庭”端快捷视频模块,与联络法官李法官进行视频连线,以案说法,向大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让大家近距离感受“共享法庭”带来的便捷。

    “这样的形式我也是第一次参加,老外滩聚集了很多中外女性、中外人才,法律服务方面有什么需求,当事人不用前往法院,在‘共享法庭’一根网线、一块屏,就可以接收优质的法律服务,一次都不用跑,真好。”宁波市人大代表、市众信职业培训学校校长于丹兴奋地说。

    为深化数字化改革,更加精准对接中外妇女群众和家庭的法律需求,让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切实维护合法权益,11月24日,宁波市江北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在宁波国际妇女之家建立了“共享法庭”。据悉,此为全省首个涉外家事“共享法庭”。

    与会的商圈女性代表、基层妇联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就如何深化宁波国际妇女之家“共享法庭”的作用发挥,如何依托这一平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我们与法院联动,依托宁波国际妇女之家建立‘共享法庭’,旨在将网上立案、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职能通过‘屏对屏’庭审等形式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及时高效地为中外女性和家庭维护合法权益。”宁波市江北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夏慧君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将‘共享法庭’打造成为中外女性和家庭的维权服务温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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