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关注。根据该办法,可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教师退出渠道包括待岗、转岗、离岗退养、解聘。
宁波市教育局的教师退出机制试点能对一些老师起到警示、告诫的作用,有助于筛选更适合教学工作的老师,也能减少不少纠纷和争议,值得探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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