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3年02月08日

关注此公众号看
《中国妇女报》

第8版:医药
我给文章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文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山东:

实施“乙类乙管”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有新“建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为适应形势发展、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稳妥安全应用,近日,山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权威专家,研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聚焦辅助生殖机构疫情下的运行管理,内容包括辅助生殖门诊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备孕(助孕)时机,助孕治疗周期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处理原则,胚胎移植后新型冠状冠病毒感染处理原则,辅助生殖手术室、实验室管理,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六大方面,进一步突出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集中回应各方焦点热点问题。

    其中,对患者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有感染症状尤其伴发热时不建议实施备孕、助孕治疗,其他情况建议经过医生用药、孕前健康评估后方可开展备孕或助孕治疗;对已进入助孕治疗周期的患者,根据患者的助孕方式与进入周期的不同阶段、感染后病情严重程度综合考虑处理方案;胚胎移植后患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可继续进行黄体支持,不建议因新冠感染终止妊娠;辅助生殖实验室按照常规消毒方法,避免过度消毒导致对配子、胚胎造成伤害。

    (山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

+1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