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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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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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设计过程中防止性别、年龄等歧视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4月11日,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消息,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广应用、国际合作,鼓励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软件、工具、计算和数据资源。

    《征求意见稿》强调,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包括,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种族、民族、信仰、国别、地域、性别、年龄、职业等歧视;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不公平竞争;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等。

    《征求意见稿》要求,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用户过分依赖或沉迷生成内容。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当按照《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运行中发现、用户举报的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生成内容,除采取内容过滤等措施外,应在3个月内通过模型优化训练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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