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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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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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展专项活动

重点对七类女性对象加强司法救助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袁鹏 发自兰州 4月17日,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从甘肃省妇联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省正在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日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甘肃省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加强司法救助 倾情关爱妇女”专项活动。

    据悉,专项活动重点针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下列对象: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妇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伤致残的妇女;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

    通知要求,专项救助活动要注意加强线索移送,全省法院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要主动了解妇女因遭受不法侵害导致的生活困难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方式,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部门。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与广大妇女联系密切的优势,在工作中注意进行救助线索摸排,发现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及时移送同级人民法院。对严重刑事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急需救治的案件受害人开通“绿色通道”,一案一申报,实现精准救助。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和妇联组织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主动救助帮扶意识,在救助线索移送、开展多元化救助、联合回访救助对象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法院、省妇联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相关经验,适时推出加强妇女司法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法院要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救助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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