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3年11月08日

关注此公众号看
《中国妇女报》

第2版:要闻综合
我给文章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文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

首次专门聚焦假释监督主题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11月6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最高检以“假释监督”为主题发布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从办案数据看,近年来假释案件数量降幅明显,2020年较2019年下降30.8%,2021年较2020年下降41.2%,2022年较2021年又下降了14.0%。有的省份连续两年没有办理一起假释案件,严重限制了假释制度功能的实现。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是最高检发布的第一批关于假释监督的指导性案例,紧紧围绕假释监督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中,“罪犯杨某某假释监督案”提出,对有未成年子女确需本人抚养等特殊情形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要充分考虑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提出依法从宽适用假释的建议。通过依法积极适用假释,既感化罪犯,促使其真诚悔改,又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假释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督导指导,完善制度规范,创新办案形式,加强调查研究与沟通配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落实《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和假释制度价值功能,推进假释依法规范适用。

+1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