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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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地方传真

黑龙江省深入开展“巾帼普法进乡村”活动

推动农村妇女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贾莹莹

    “大姐您好,我们是加格达奇区妇联的工作人员,今天来开展‘巾帼普法进乡村’活动,这些宣传册您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法律问题也可以问我们……”日前,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组织妇联执委和龙江“薪火”巾帼普法宣传志愿者深入加格达奇区白桦乡东山村积极开展“巾帼普法进乡村”活动。

    2023年5月起,黑龙江省妇联启动了全省“巾帼普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推动农村妇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实增强了农村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黑龙江各级妇联以农村妇女为主体,以强化源头服务为手段,指导各地各级妇联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到农户“家门口”,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农村妇女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宣传页有图片还有介绍,让法律更好理解,看看就能明白。说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事,不懂还能问,方便又实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北华街道黎明村王大姐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各地妇联充分发挥“蒲公英”法律知识宣讲团、龙江“薪火”巾帼普法宣讲团、“村妇联主席上讲台—普法宣讲活动”作用,借助“妇女之家”“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等维权服务阵地,开展以民法典等为主题的“巾帼普法进乡村”活动,充分宣传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民法典条款内容及意义,把法带到农村妇女群众身边,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可及性。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及巾帼普法志愿者等各地普法骨干在农村妇女群众身边搭起台子、“把脉问诊”,为农村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服务,提升了农村妇女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有效解决了农村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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