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4年04月08日

关注此公众号看
《中国妇女报》

第6版:家庭周刊
我给文章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文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栏目:对校园欺凌说“不”

用人性教育驱离丛林法则

——也谈未成年人欺凌之殇

    ■ 薛元箓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三字经》的开篇数句,对教育的本质做了朴素的阐述。如今重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不管其内容和方法如何变化,教育始于知识传递、终于人性塑造的目标都不会改变,也不能改变。

    心智发育的局限和生长环境的复杂,都给未成年人的人性养成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人性本身的复杂性,也会与外部因素相互作用,外化到未成年人的生活和行为中。以欺凌为特征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就是这种不确定性最极端和负面的体现。应该看到,它并非表现为偶发的个案,而是以一定比例长期存在于未成年人群体中。其恶果,不仅对许多未成年人造成了具体伤害,也构成了对人性教育的最大威胁。

    欺凌的本质,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往往表现为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以众欺寡的直接虐待和物理伤害。某种意义上说,未成年人欺凌行为,更形象地演绎了丛林法则残暴的实质,更触目惊心,也更容易引发公众的愤怒情绪。

    面对丛林法则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侵蚀,舆论更热衷于讨论,如何对未成年人犯罪者施以严惩,使之罪刑相符,而往往忽略了弱肉强食风气对未成年人人性建设带来的巨大冲击。事实上,酿成极端欺凌案件的主因,正是人性教育的严重缺位。同时,预防欺凌行为的制度性设计,人性教育的根本地位也是当然之意。在呼吁严惩施暴者的声浪中,人性教育不但不应被淹没,反而需要特别彰显出来。

    善恶一念间。未成年人对善恶的选择,决定于他们所接受的人性教育中善良教育的多寡和成效。作为人性光芒中最被珍视的品德,善良拥有着人类道德基石的崇高地位,并获得了最为广泛的价值共识。同时,善是恶的天敌,欲使未成年人远离恶念的袭扰,必须构建起弘扬善良教育的坚固阵地。在人性教育的具体实践中,这一理念应该得到充分贯彻,并成为检视和评价人性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

    “养不教,父之过。”《三字经》对教育主体和责任的补充,同样具有现实意义。今天,预防未成年人欺凌行为,作为监护人,不但在法律意义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在教育分工日益精细化的背景下,重视人性教育,塑造健全人格,也应该成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事实上,家庭对于孩子的人性养成具有独特优势,父母拥有更长的陪伴时间,方便细致准确地把握孩子的心理动向和精神需求。同时,父母还能以身作则,通过家庭活动,将人性教育个性化地融入言传身教中。许多家长经常性地带领孩子参加公益活动,就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方法。在助他行为的过程中,对弱者的同情和爱护,对平等和尊重的理解,都会潜移默化为孩子的善良人性。显然,欺凌行为不可能产生于这样的土壤。

    一个拥有古老文明的社会,一个以教育为本的社会,理应具备“为往圣继绝学”、为后世谋惠泽的自信。通过人性教育,为自己的后代免于欺凌,驱离恶念,守护善良,应该成为国民教育观的最大共识。

+1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