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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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版:权益周刊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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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维权工作

从“学法、懂法、守法”三个维度入手

多措并举保障离婚妇女土地权益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邵伟

    ■ 章迎春

    近日,在土地征收分配款登记表上按下自己的手印后,余长青长舒了一口气,令她日夜担忧的土地征收分配款终于领取到手。

    余长青将两面致谢锦旗分别送到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妇联和学泰村妇联,以表达感激之情。

    婚姻破裂土地权益问题浮出水面

    不久前,湘江新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声,电话那边的哭泣声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我离婚了,村里土地征收分配款还会再分配给我吗?”原来,在13年前,余长青与学泰村的吴某步入婚姻殿堂,户口也随之迁入,并于2019年正式通过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享有学泰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学泰村迎来了开发建设的发展新机遇。在享受两次土地分配收益后,今年4月,余长青与吴某因感情不和导致婚姻破裂,紧随其后的土地权益分配问题也浮出水面。

    因为担心离婚影响土地征收分配款发放,得知6月进行第三次土地收益发放后,余长青连忙找到村妇联和村委会反映情况,并向区妇联寻求解决方案。

    在土地权益纠纷当中,妇女土地权益如何保障?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得知情况后,区妇联第一时间与街道、村妇联联动,并邀请专业律师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学泰村党总支副书记莫杰与学泰村妇联主席黄灿迅速介入,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与余长青前夫吴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劝解协商。经过多番努力,吴某最终同意将属于余长青的6万余元土地征收分配款支付给她。

    妇女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

    “这件事中,街镇、村妇联主动履职,切实保障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区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从法律法规角度建议其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单独计发村集体经济分红,从而避免新矛盾的发生。

    “近年来,湘江新区先后有几起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案例发生,好在经过我们的努力都圆满解决了。”在区妇联相关负责人看来,究其根源是在城市化进程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时间难以和城市发展速度达成统一,“针对这一点,我们一直在想方设法扭转群众的思想观念,并积极唤起女性主体意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让转变在“润物细无声”中发生。区妇联从“学法、懂法、守法”三个维度入手,联同岳麓区人民法院及专业律师的力量,针对妇女儿童群体开展各类普法主题活动,让湘江新区妇女在潜移默化、日积月累中逐渐掌握更多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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