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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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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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全面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申铖 胡旭)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15日对外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水资源税改革成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据三部门有关司负责人介绍,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主要遵循四方面原则:实现平稳转换,强化分类调控,体现地区差异,调动地方积极性。

    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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