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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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脚下安全”要责任前置、标本兼治

    □ 斯涵涵

    5月12日21时许,西安市未央区惠西村一名三岁男童不慎掉入下水管网被冲走,目前尚未被找到,搜救工作仍在继续。

    又见孩童掉入下水道的意外事件。民众在关注救援消息、祈祷男童好运的同时,也疑窦丛生,类似事件为何屡屡上演?的确,长期以来,类似悲剧不时见诸报端:浙江一名孕妇掉入井盖松动的窨井,一尸两命;湖北一名男童放风筝时意外坠入没有井盖的窨井,不幸溺亡……

    “窨井安全隐患”折射城市管理缺位。现实生活中,窨井无处不在,承担着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多重功能,而管理单位又涉及多个部门。“九龙治水”模式导致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职责不清和权责不明的监管盲区。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窨井盖负有管理职责的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人员坠井等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为窨井盖的管理者划出了法律红线。

    下水道井盖防盗、防损、防遗失都关乎公共安全,也考验城市公共管理水平。三岁男童落入下水道生死未卜,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

    落实法律规定,守护公共安全刻不容缓。排除井口隐患,确保井盖完好、维护“脚下安全”必须要责任前置,标本兼治。首先要强化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明晰市政管理责任机制,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比如在井盖下加装安全网、增加警示标志、加强巡查、补漏力度等,都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概率。其次要依法依规严厉惩治涉窨井盖犯罪,以惩促治,督促相关单位、人员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推动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管好每一个下水道井盖,落实每一份安全责任,是公共安全最强大的基础,也是防范悲剧重演最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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