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海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合省委农办、组织部、省妇联等部门出台《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并于2022年4月在全省颁布执行。“八条措施”包括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将男女平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
点评人:栾笑语(经济日报社理论部综合编辑室主任)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但针对妇女的歧视也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做好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强化基层落实。特别是各地需因地因时制宜,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切实缩小两性发展差距。海南省的创新实践具有引领示范意义。
《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中,既有树立先进性别文化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又有颇具针对性的制度建设和完善,还有细化可量化的考核标准,较为全面地兼顾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牢牢抓住了制约当地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明确提出将男女平等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全面发展生动实践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实属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