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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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天天观点

应对“药店刺客”要有“制度解药”

    □ 戴先任

    “一瓶再普通不过的维生素B2卖我26.6元,网上一搜同款销量最高的不到8元,再便宜的只要5元左右。”近日,有消费者吐槽在某线下药店购药的经历,而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在消费投诉平台以及近几年的公开报道中,同款药的价差能达到一两倍到二十多倍不等。

    线下药店药品价格比网上卖得贵,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同款药线上线下价格不同,或是各个药店之间同款药价格不同,受多重因素影响。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实体药店药品价格比线上药店卖得贵得多的情况,在于部分药店把自己当成普通商家,药师只负责销售。这些药店不仅存在“药品刺客”,还存在搭售药品等乱象。

    遍布大街小巷的零售药店,不仅方便百姓日常购药,也有利于医院小病分流,缓解医生就诊压力。而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药店对于保障患者用药,也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

    药店不应成为“刺客”。遏制“药店刺客”,必须规范药店销售行为,畅通医药服务居民的“最后100米”,只有推进零售药店规范化发展,才能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对此,要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药师责任、权利和义务,更要明确药房的主体责任,如医保支付和补偿医疗服务费将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让药店执行药品零差率等,改变药店的“售药模式”,才能让药店回归医疗与公益属性。此外,要加强对药店的监管力度、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消费者也要提高健康素养,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但愿世间人无病,何妨架上药生尘。”希望这一挂在很多药店门楣上的对联,能够真正成为药店遵奉的原则。让药店回归服务价值,必须给“跑偏”的药店好好“治病”“吃药”,这样也才能让药店、消费者实现“共赢”。应对“药店刺客”“药品刺客”,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才是正道,才是“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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