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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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第5版:权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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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召开聚力家事审判新闻发布会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聚焦家庭建设 聚力家事审判”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6个典型家事案件。该院副院长单国钧介绍,北京一中院团河法庭作为专业化审判庭,近5年来审结各类家事案件4031件,收案量呈逐年上涨趋势。其中,审结离婚纠纷1184件,占比29.4%。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有四成以上当事人主张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等情形。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的比例占到60%以上。

    单国钧表示,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必须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原则,结合个案情况,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等方面对妇女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一是坚持家庭暴力零容忍,强化法官职权干预职能。适当扩大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范围,破解当事人在家暴虐待等方面的举证困难。审理案件发现有持续性家暴事实或可能面临家暴危险的,及时释明并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是持续聚焦夫妻共债问题,避免离婚“被负债”现象发生。

    三是统筹保护妇女人格、身份、财产利益免受侵犯。准确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坚持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予以惩戒,切实保护一方的配偶权。准确适用离婚破裂条件,坚持情理法共融的身份保护途径。强化对妇女财产权益的保护,例如近年来,随着农村大规模拆迁,在离婚、继承、析产等案件中,对外嫁女的拆迁利益保护问题,北京一中院确定了以拆迁政策和协议为基准,综合考虑女方对房屋贡献、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的处理原则,指导辖区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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