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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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努力开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开展思想整风 深化政治整训
以崭新政治面貌迎接建军一百周年 父母好好学习 孩子天天向上 严惩“机闹”、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 山东淄博发布今年妇儿民生实事项目 拟禁用“生鲜灯” 以“柔性服务”畅通“农牧循环”
第1版 :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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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禁用“生鲜灯”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消息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监测发现,仍有部分市场销售者还在使用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肉菜瓜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照明等设施(以下称“生鲜灯”),欺骗误导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真实感官性状的认知,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食品安全。

  征求意见稿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经营、展示等场所使用的照明设施色表特征应为白光等不会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真实感官性状认知的光源。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有色灯罩、有色塑料袋等灯具外罩、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者背景板、类似用途的其他设施等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认知。

  征求意见稿指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照明设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照明设施销售者不得以“生鲜灯”(“鲜肉灯”“水产灯”“水果灯”“蔬菜灯”等)为噱头开展销售,明示或暗示照明设施会改变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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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要闻 1拟禁用“生鲜灯” 2026-04-09 2 2026年04月09日 星期四